伺服器租用合約
公司簡介 : 租用合約


 
  標準化虛擬伺服器租用合約暨網上儲存、傳輸資料使用規定

下列合約內容係規定本公司與用戶之間相互的權利義務關係。

以下簡稱本公司為甲方,用戶為乙方。

若無另行約定,本合約自生效日起三個月為一期,若乙方未在合約效力消失最後期限10日前通知甲方,則此合約得由甲方自行認定延展或取消。

甲方是一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商,乙方在履行付款及相關必要之義務後得使用甲方所提供之網路虛擬伺服器經由網際網路進行合法的資料儲存及傳輸。

甲方所提供之服務僅限乙方(簽約對象)使用,不適用於乙方以外之其他人。

甲方會儘力使其所擁有之伺服器提供正常的運作。甲、乙雙方皆認知並了解網際網路非由任何一個組織所有或控制,因此甲方不能保証乙方能隨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服務也不保証任何與服務(service performance)相關的明示或暗示性承諾的履行。

在以上所列的條件下,甲、乙雙方會遵守以下所列的合約細項內容:


I. 繳費:

1. 乙方同意本項繳款合約, 甲方提供服務之義務在乙方付款並收到甲方經由郵件,掛號郵件,快遞公司或網路線上所開列之收據後才發生。
(a) 合約有效的期限,依與客戶簽訂的合約內容為準,若無約定,每一次合約以三個月為一個基期。
(b) 計費日以服務啟用時開始計算,服務啟用日得參考繳款單據所示,但實際使用期約仍以本公司內部資料為準。
(c) 每個繳費基期的計算不得低於90天。

2. 第一次款項的收取包括伺服器租用費(至少一個基期)、設定費及其他相關必要之費用,用戶得以收費單據上所列之款項付款,甲方保留因可能的錯誤發生所應追溯之實際應付款額權力。

4. 甲方之各業務由啟用日開始計費,若乙方收到相關通知而對啟用日有疑義時,應於七日內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願履行相關之繳費義務。

3. 除非乙方在合約到期十日前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繼續提供服務,否則甲方得自動將合約更新延續,每一次新約的自動延續期限以當期所簽訂之合約中所示的一個基期為準,甲方得因此以郵件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乙方要求履行新一期的繳費義務,乙方不得拒絕,新一期之繳納費用以甲方所提供之實際服務價格為準。

4. 若乙方為公司法人,除該公司法人以外,合約所列之簽署人亦應負擔相等於該公司法人所應負之付款義務。

5. 非因乙方之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租用服務,則按實際使用期間比例計費,然而不足一個月之部份以一個月計費。因乙方之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租用服務或乙方單方終止租用,本公司將不歸還已繳費用的一部分或全部。

6. 甲方有權調整各項費用,舊用戶在舊合約消滅後適用新價格。

7. 用戶不得以郵寄地址已變更或對費用計算明細有疑義而拒絕支付費用,若乙方的基本資料有更動或對繳費明細有疑義,須在繳費截止日以前七日以書面掛號方式通知甲方。

8. 若乙方為年繳用戶,因已享受年繳優惠,在租約未到期之前如果要求停租將不得要求退款。

II. 賦稅和其相關費用的負擔:

1. 甲方所提供之報價皆為未稅價。

III. 資料,產品、資訊及相關服務:

1. 為能自行維護編修其網頁資料,乙方於申請租用時須填寫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並須自行負責其保管及使用責任。

2. 使用甲方所提供之服務,用戶須對網際網路相關資訊(如網路程式語言、相關協定和軟體的使用…等)有某一程度的了解。至於此一程度的認定則依用戶實際的需求而有不同。
我們提供下列的建議:
(a) Web Publishing: 需懂得HTML的指令,具文件存放路徑和連結的概念,上傳網頁相關圖檔、影音及文字內容的技術…等等以及使用FTP或對Telnet有相當的了解。
(b) FrontPage web publishing: 需懂得FrontPage相關軟體的使用以及基本的Telnet and FTP運用。
(c) CGI Scripts: 了解UNIX shell environment的指令及使用gzip指令, Perl, shell scripts, permissions (chmod), ownership(chown)…等等之知識。
(d) Auto-responders: 需懂得Procmail auto-responder features, forwarding mail, use of mail clients to receive mail…等。
(e) Dedicated Server: 需具有Unix或NT網絡系統管理及伺服器管理的知識。

乙方同意本身已有足夠的知識來管理及運作自己的網站,乙方也同意甲方沒有義務提供乙方租用伺服器以外任何之知識、建議或服務。

3.乙方須自行控管在甲方伺服器中經網絡傳輸或儲存的資訊內容。如果乙方所使用的資料內容非屬合法合理使用的資料,甲方得以隨時拒絕或刪除該存放在甲方伺服器中的乙方資料。不必然,但有可能甲方會在刪除前知會乙方,請乙方修改該資料。如果乙方在通知後,在甲方認許的合理期間內仍未修改或刪除,此合約將可由甲方逕自終止,並終止服務之提供,同時已繳之費用乙方不得要求退回,甲方得因情況向乙方要求損害賠償或要求乙方負擔因使用違法資料而衍生的相關費用。

4. 網絡傳輸的速度依整體環境及乙方所用之軟硬體而定,甲方所示之傳輸線絡之速率並不隱含也不保証乙方會享有相當或一定之傳輸率。

5. 甲方保留一切變更服務內容之權力,相關的變更會在網站上公布,不須另行通知乙方,甲方可因需要逕自更改相關服務提供之規定,得修改之內容包含,但不限於,價格、相關運作處理的程序、運作的時數、menu 架構,指令, 文件,訂購程序及其它甲方所提供服務內容。

6. 甲方得因系統容量限制或系統維護之必要來暫停或限制乙方的使用。

IV. 軟、硬體及其它相關設備:

乙方須提供所有的電話,電腦硬體設備及所需的軟體並須備齊相關在使用甲方服務時所需的一切設施。乙方同意在使用甲方之服務前已了解並確定乙方所使用的相關設備能在甲方所提供的伺服器及其它服務上運作。

V. 申請租用:

1. 乙方須為年滿十八歲的成人,未滿十八歲者,乙方有義務告知甲方此一事實,並由法定代理人代理簽約事宜。若乙方隱瞞或未告知其未滿十八歲之事實,其法定監護人或代理人須負擔所有乙方應負之義務及債務。

2. 乙方在申請租用手續上,若因提供不實或不詳之資料而導致任何糾紛者,一切相關責任及費用損失均須由乙方自行負擔。

VI. 資料傳輸使用規定:

1. 以電子格式呈現的討論或傳送的資訊如留言板留言,電子報,電子郵件,新聞群組…等,乙方應遵守相關法令的規範並須負起管理的責任,甲方僅提供伺服器空間租用服務,不負責監控。

2. 乙方在使用甲方所提供之網絡資源時,應合理合法的使用,任何經由甲方伺服器或相關服務所傳輸的資訊皆應明確的載明發文人或寄件人並禁止非法修改發送之原始內容。

3. 禁止發送任何未經收件人同意之廣告信件,且其發送不得影響或危害甲方系統主機之運作。

4. 乙方須避免任何危害網絡及伺服器系統安全的行為也禁止乙方以任何不正當的方法對甲方、甲方之客戶、甲方的軟硬體或服務進行違法或侵權之行為。

5. 乙方須確實遵守甲方之相關伺服器使用規定並禁止任何異常、色情資料、非法盜用軟體及不合法的傳輸。

6. 若乙方所執行的程式大量耗用甲方主機的處理器及記憶體等系統共用資源或頻寬時,為保障其他用戶之使用權益,甲方有權將該程式關閉。

7. 乙方不得使用超出合約規定以外的網絡及伺服器資源。乙方並同意甲方得依主觀的判斷來逕自限制乙方對伺服器,記憶體及資料傳輸量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8. 其他未在合約詳列之使用規定,乙方得參考並遵守相關的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並以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及法律禁止之行為為原則。

VII. 合約的終止:

1.
(a) 正常情況下,合約的終止得由甲乙任一方在合約終止日十天前以掛號郵件,快遞、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方式告知對方,終止合約的一方有義務應對方之要求提出有效之終止合約証明。

(b) 在合約未到期前,若乙方片面提出終止合約時,乙方有義務負擔因合約終止所產生的所有費用,亦包含終止合約提出到合約實際終止期間的一切費用,若因此造成甲方損失,乙方須負賠償責任。

(c) 甲方有權保留不退回乙方已付的任何款項的權利,若有符合本項第一點中(a)之情形,且此一已付餘額超過合新台幣五仟元,則甲方得視情況退回適當之金額。

2. 不受本項第一點的限制,如果乙方沒有確實履行合約或違反合約中的任何一項規定,甲方有權逕自終止提供對乙方的服務,此終止程序將會即時生效,而甲方也無負擔乙方任何可能的損失的義務。甲方並得保留一切有形或無形損害的賠償請求權並保留繼續提供乙方一切服務與否的權利。

VIII. 風險的負擔:

1. 乙方須自行備份存放在甲方硬碟空間內之資料資訊,甲方出租硬碟空間僅供乙方存放,甲方不負保管之責任。

2. 乙方願獨立負擔使用或接受甲方服務或建議的一切風險,此風險涵蓋在任何的情況下,亦包括因甲方(包括,但不限於,officers, directors, employees, affiliates, agents, contractors, third party information providers, merchants licensors…等)因錯誤、疏忽或大意所造成乙方的直接或間接損失。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之服務時已充份了解並同意這一項聲明,此一聲明亦適用於所有甲方所提供予乙方的一切服務。

3. 若甲方因故意而造成乙方的損失,可歸責於甲方之部份,甲方將退還當期乙方已繳之月租費或免費提供一個月的使用服務,除此之外甲方不負其他的賠償責任。

4. 乙方租用甲方之服務,為保障乙方本身之權益,請乙方視需求為資料做備份或投保相關保險,以減輕或避免可能損害的發生,甲方所提供之備份服務僅是額外的防範措施,乙方資料的保管並非甲方的義務,乙方不得以甲方在備份服務上的遺漏而將損失歸咎於甲方。甲方並不保証也不負責乙方資料之完整及安全。

5. 若因甲方的故意,而使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之服務達48小時以上,則無法使用之時間可扣抵下一期帳單的費用。

6. 當乙方提出租用異動時,甲方得將乙方原租用空間之資料刪除,乙方須在提異動申請前自行留存拷貝,若因此所生之損害,甲方一律不負責。

7. 若因電信機線障礙、阻斷來造成資料的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或乙方本身系統的錯誤,甲方不負任何的責任。惟因甲方之故意而造成乙方租用權益的損害時,得依本項第三條規定來處理。

8. 有以下發生之情形,乙方如因此而有損失的發生,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a) 在使用甲方服務時,乙方同意並了解因網際網路是由不同網路連接使用,甲方不保証用戶自網路上擷取資料的正確性與完整性,也不保証甲乙雙方間資料的傳輸速率。
(b) 甲方或乙方的系統遭第三人經由網際網路侵入、破壞或擷取其資料。
(c) 乙方本身租用之實體線路傳輸品質不良。
(d) 其他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之因素。

9. 所有賠償的最高限額依本項第三條之規定辦理,除此之外甲方不負其他之賠償責任。

IX. 合法的使用:

1. 乙方僅得合法使用甲方的服務,乙方將甲方所提供之服務用於任何違法的用途上是被禁止的,乙方必須獨自為此違法使用負起完全之法律責任。

2.乙方必須遵守法律並有義務維謢甲方資產的完整,禁止進行任何可預期或不可預期的可能造成甲方及其用戶、代理商…等相關人在名譽或財務上直接或間接的損害。乙方禁止經由甲方伺服器為下列之行為:
(a) 任何可能造成人員或財物的損傷的產品及資訊的銷售或展示。
(b) 提供給甲方的資料含非法侵權的內容。
(c) 侵害甲方或第三人所有的合法智慧財產權。
(d) 任何不當或不合法的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服務或軟體。
(e) 在甲方伺服器上進行任何違法產品或服務的交易或展示。
(f) 在甲方伺服器上進行異常、色情或非法盜用軟體的資料傳輸。

3. 如果乙方違反任何一項合約內的規定或將甲方所提供的服務運用於非法的用途,乙方須負起一切責任,包含因違約或違法所產生的一切相關債務、甲方的損失、所有法律訴訟費用的清償及完全的法律責任。

X. 經銷商:

1.乙方向甲方申請經銷商資格獲準後始得有為甲方的經銷商資格。

2.乙方若為甲方之經銷商依合約規定得為乙方以外的第三人提供乙方向甲方租用之網上資料儲存及傳輸及相關的服務。甲方並無義務為乙方以外之其他人提供服務,乙方必須要有能力自行提供一切必要之服務。所有乙方提供服務之對象和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完全與甲方無關。

XI. 聲明:

1. 甲乙雙方已充份且完全的了解並願無條件同意遵守所簽訂的合約內容。

2. 如甲方因需要而終止或變更網路服務之相關業務,甲方得通知乙方,乙方在使用服務的同時即代表已同意無異議配合辦理。

3. 甲方保留隨時更動合約的權利。任何對此合約的更動必須經甲方的同意後始生效。

4. 若合約的細項中有部份無效或無強制性的情形,該合約仍具其整體效力,而且甲方也保留追溯一切合約所陳述和衍生的權利的權力。

5. 乙方在結束租用前須結清所有費用。

6. 此合約若有遺漏不足之處,以甲方之德文版合約為準。甲乙雙方若有紛爭,以德國波咨坦(potsdam, Germany)當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經營理念
租用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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